【北宋夏之远——杨门女犯考】第二章6-7(第4/11 页)
会晤和商谈,但是都刻意的回避了公众的视线,并没有被外人所知晓,而几天之后马棚女监里发生的那一场风波,也就像是并没有什么前因后果的偶然事件,只是正好落到了不太走运的杨家嫂子身上。
那一天晚上开始的时候的确十分平常。
每天晚上待到那一个时辰,马棚的木头栅栏外边总少不了有些转来转去的男人,棚子里的哪一位要是被人看上,出门左转,睡到灶房去尽一尽人事也就是她需要承担的日常责任。
按照以后流传的说法,那天看上杨家嫂子的是一支路过天门的驼队的老板,杨家大嫂也就平易随和的相跟着他去了灶房。
变生腋肘是到了半夜,大家都睡到懵懵懂懂的时候突然听见一连声的有人大叫:”杀人,杀人啦,救命啊!”问题就是出在孤男寡女一起过夜的柴灶房子里,事情其实也没有到了要杀人救命那么凶险。
只是男方和女方事后的说词完全对不上。
女方说的是嫖客……或者恩主吧,遂行过房事之后还不肯罢休,她指控他还想用一根粗大的柴棒来做那种事,所以她就把他推开了;而驼队老板则控诉那个身高体壮的贼女配军不仅开始就没让他近身,还打了他两个嘴巴,又朝他的命根子上踢了一脚。
妓女和嫖客各执一词,并没有第三方的旁证。
被找来评判这个案件的押正小五也很为难。
纯粹地按照物证来看的话,老板的两边脸颊上确实留有两道发红的掌印,而柴棒什么的无从查考,反正那座房子里边到处都是那种东西。
使用大柴棒子玩游戏是不太好,不过为了游戏的事打人就更不对了。
很明显,最重要的判据还在于老板才是给钱的那一方面。
小五这时候只能当断则断。
首先要让付帐的买家出一口气,顺一顺心思;第二也要给一众的婊子们提告个警醒,直白的说就是既然你顶着那么个身份,干着那么一个行当,再有多少的事出有因和情有可原,但凡惹出了是非,那首先这一顿痛打肯定要着落在你的头上。
事情虽然是半夜闹起来的,经过了一番质询,陈述,论辩和考量之后,周围的天光已经大亮,正好可以清清楚楚,明明白白的狠揍一顿惹事的婊子。
队中两个伍长依令把杨家大嫂领到马棚旁边去,让她的身体站立正直,臀背朝外,再把她的两支手臂朝向两边拉开捆绑到栅栏的木头柱子上,跟着也就顺手扯掉了她的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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